
就因为开门时的一次偶然碰撞,68岁的钱某某与64岁的邵某某不顾多年邻里情,从口角上升为肢体冲突,两人扭打成一团,钱某某甚至将邵某某压倒在地,一顿“老”拳致其轻伤。进入司法程序后,两人仍不依不饶,都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——这是近期发生在杨浦区的一起涉老案件。记者从杨浦区检察院“平安杨老”涉老犯罪办案团队了解到,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,老年人之间因琐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不断发生,争抢广场舞舞伴、在公共厨房和楼道内因为琐事争执等,都成为导致老年人互殴的起因。而且,老年人的身体相对较为脆弱,与普通轻伤害类案件相比,轻微的争执行为有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。检察官提醒:“夕阳岁月,贵在平和,遇有矛盾纠纷,务必保持冷静,万不可冲动诉诸暴力,可以通过沟通、请亲友或社区协调、报警等途径解决。”
上述案件的起因其实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:事发当天上午,钱某某开门外出时,房门重重地撞击到隔壁住户邵某某的房门,邵某某因此与钱某某发生争执,继而上升为肢体冲突,邵某某在扭打中受了伤。
杨浦区检察院“平安杨老”涉老犯罪办案团队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,虽然这只是一件偶发的小事,双方却怨气很大,拒绝沟通,只想着追究对方责任,对检察官表示:“检察官,我受伤了,对方没道歉也没赔偿,我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”“检察官,我对故意伤害罪有疑问,对方也打了我,为什么不惩罚他?”……
为了让两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人能彻底解开心结,恢复和谐邻里关系,检察官多次接访双方家属及律师,既向钱某某一方释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,同时安抚邵某某一方的情绪,引导其合理诉求。经过深入调查,邵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杨浦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快速审核发放救助金,缓解邵某某医疗费用和生活压力。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,双方终于同意坐在一起进行沟通。
检察官深知,若对这起邻里纠纷案“一诉了之”,不仅难以解决双方争议纠纷,也可能导致两家人的矛盾升级,因此,发挥枫桥式检察服务站作用,在殷行街道综治中心开展检调对接和检察听证工作,将矛盾化解在群众“家门口”,并邀请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,充分听取各方意见。调解会上,检察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帮助消除因冲突产生的心理隔阂,同时结合“六尺巷”的故事,将宽容谦让、不争小利的道理娓娓道来。最终,二老放下对立情绪,钱某某郑重地向邵某某道歉,两人达成和解协议。经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,钱某某获得不起诉处理,他在家属帮助下对邵某某予以赔偿并获得谅解。2025年12月,杨浦区检察院依法对钱某某作出从宽处理决定。事后,检察官开展了跟踪回访,得知两家的矛盾确已化解,邻里关系也恢复了往日的和谐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杨浦区检察院“平安杨老”涉老犯罪办案团队检察官告诉记者,类似由琐事引发老人争斗的案件并不鲜见。日前,在杨浦区的某社区广场,63岁的龚某某与67岁的孔某某在跳广场舞时为争抢女舞伴发生口角,龚某某被打得鼻骨骨折,又从电瓶车座椅下方拿出一把水果刀划伤了孔某某的右胸,致其胸壁穿透并有气胸等,构成轻伤二级。在另一起因为口角引发的案件中,63岁的侯某某将74岁的邻居梁某某打得头破血流、断了5根肋骨。
检察官表示,老人遇到生活中的不如意时切勿冲动,更别“倚老卖老”,觉得“自己年纪大、动手没关系”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轻则需承担民事赔偿、行政处罚,重则可能触犯刑法,构成故意伤害罪,面临严厉刑罚。一旦留下刑事记录,不仅个人晚节受损,更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。同时,年轻人也应加强对父母的陪伴,在繁忙的工作中抽空常回家看看,帮助解决生活纠纷矛盾,也有利于老年人调节情绪,用积极的心态处理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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